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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加强依法治校制度基础

发布时间: 2017-12-24     访问次数: 956

现代大学制度是大学为顺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在政府宏观调控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施民主管理,全面落实大学作为法人实体和办学主体所应具有的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利于大学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有序、和谐与稳定发展。新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学校积极探索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基本框架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在建立和完善具有我校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和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促进了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

完善科学决策体系

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效实现“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有机统一。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其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的领导,确保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制度。

一是坚持“三会”制度,构建起党政决策科学运行的有效框架。学校建立健全了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三会”制度,构建起了学校党政科学决策的框架机制。二是规范工作规则,科学界定党委与校长的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徽财经大学工作规则》、《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定》,有效规范了校党委与校长的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管理科学化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强党性锻炼,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对重大问题的把握和决策上坚持以学校发展大局为重,在取得原则和方向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再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党政班子相互团结,协调配合,出现问题主动补台,有效形成了班子工作的合力,极大地促进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落实。

制定《安徽财经大学章程》

大学章程是学校的“基本法”,是大学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学校于20131月成立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经过学习研究、深入调查、专题讨论、征集意见、校教代会审议、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等程序,《安徽财经大学章程》自201591日起正式生效。

《安徽财经大学章程》是学校治理理念、治理结构的集中体现,是处理学校内外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学校依法办学、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明确办学方向、突显办学特色、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学校章程的制定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依据,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学校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自2007年以来,先后三次组织开展了规模较大的制度汇编工作,以现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依据,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逐步构建根本制度功能稳定、基本制度体系完备、具体制度配套的校内规章制度体系。目前,我校新制定各类内部管理制度159项,废除230项,修订保留295项。

积极推进教授治学

2010年,学校修订和完善了《安徽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进一步理顺了党政管理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为学校学术、教学事宜审议和决策的最高机构,为教授治学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了进一步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适度分离,将学术权力归还到学术委员会手中,校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按照“三三制”原则(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占总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教学院部、校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占总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不担任处级职务的专家占总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由全校教授大会选举产生,校长不担任主任职务,真正使教授治学有效落实。

着力强化民主管理

积极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了适应现代大学发展需要,学校积极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管理重心下移,提高学院自主管理、自主办学、自主发展能力,使学院教育教学等责任更加明确,学校宏观管理与服务职责更加明晰。建立健全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和教授委员会会议制度,规范学院议事决策的内容和程序。

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作用。凡涉及学校发展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同时狠抓提案工作和落实,有效保障了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在学院和后勤等单位建立二级教代会,使其成为该单位民主管理的有效平台。建立和完善校行政与校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广大师生员工提出的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及他们的切身利益问题。

不断拓宽联系师生渠道。定期召开教师、管理干部、学生、离退休人员等各种类型座谈会,通报学校建设发展重大事项,征求师生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校院长工作例会、校领导接待日和联系学院、班级、党外人士等制度,公开邮箱等途径和方式,问政于师生、问计于员工。设立学生校长助理岗位,每年选聘4-6名学生校长助理,参与学校和学生事务管理。聘任学生食堂义务监督员、学生楼长、行政部门研究生工作助理和组建图书馆学生工作委员会,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并及时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撰稿:校办 兰轲轲;审核:校办 贺佩宏)